编者按:最近,大众最关心的税收话题是什么?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应算其一。
新一轮个人所得税改革始于2018年10月,建立了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可以将“蛋糕”分得更公平。小编认为,我们不仅要关注“多缴”与“少缴”的问题,还要明白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蕴含了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意义,更要看到其对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的积极作用。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办理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明确相关办理事项。其中,对于综合所得年收入合计不超过12万元及应补缴税额不超过400元的纳税人,拥有年度汇算“豁免权”。
▲ 2022年3月1日至6月30日,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以下简称“年度汇算”)将如约而至。
2021年度汇算有哪些新举措?作为一枚勤恳搬砖的你,个税到底是“退”还是“补”呢?一起来说道说道。
管好“钱袋子”
算算你的年度“经济账”
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个人所得税法》)已有41年的历史,期间历经数次修改,均是当时政治、经济、社会等各方面发展变化的映射。
新修改的《个人所得税法》有三项内容与每名纳税人休戚相关。
其一,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的起征点由3500元/月提高至5000元/月;其二,新增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其三,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实施预扣预缴,年度汇算清缴。
年度汇算知多少?
从宏观上来说,年度汇算是在平时已预缴税款的基础上“查遗补漏,汇总收支,按年算账,多退少补”,这是个税制度由分类迈向综合所必需的配套保障措施,亦是国际通行做法。
个税年度汇算的主体仅限居民个人。需要明确的是,“年度”指纳税年度,年度汇算时的收入、扣除,均为该时间区间内实际取得的收入和实际发生的符合条件或规定标准的费用或支出。比如,2021年度汇算需汇总收支的起止时间是2021年1月1日-12月31日。
具体来说,年度汇算是指年度终了后,纳税人汇总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综合所得的全年收入额,减去全年的费用和扣除,得出应纳税所得额并按照综合所得年度税率表,计算全年应纳个人所得税,再减去年度内已预缴税款,向税务机关办理年度纳税申报并结清应退或应补税款的过程。
具体计算公式为:
2021年度汇算应退或应补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2021年已预缴税额
增强“体验感”
新增“预约办税”新伙伴
为了有效提升纳税人的办税体验感和获得感,湖南税务部门将便民办税春风吹进千家万户。为了破解初期扎堆办税难题,税务部门提供年度汇算初期预约办税服务,这也是2021年度汇算的新举措。
预约办税,具体怎么约?
凡在今年3月1日-15日期间有办税需求的纳税人,可在2月16日(含)后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预约上述时间段中的任意一天办理,进一步提升纳税人办理体验。另外,需要注意的是,预约办税仅限于3月1日-15日。3月16日以后,无需预约即可登录手机个人所得税App直接办理。
▲ 三步走!教您在个税App上预约办理2021个税年度汇算。(图解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在向纳税人驰而不息释放便民举措的路上,除了“新伙伴”,亦有“老朋友”。
“首违不罚”政策在年度汇算领域的应用,始于2020年度汇算时期。“首违不罚”能够从快从简解决问题,降低遵从成本,彰显税务执法温度。这一政策,在今年得以延续。
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时,因申报信息填写错误造成年度汇算多退或少缴税款的,纳税人主动或经税务机关提醒后及时改正的,税务机关可以按照“首违不罚”原则免予处罚。
另外,年度汇算期结束之后,根据《公告》,将按规则给尚未办理年度汇算的纳税人确定主管税务机关。这一做法,便于纳税人后续办理年度汇算时找到主管税务机关为其提供涉税服务管理。
业内专家告诉笔者,今年手机个人所得税App功能升级,便民红利持续释放。
——申报表项目预填服务更优
对于选择适用空白申报表申报综合所得的纳税人,空白表的填报界面提供了纳税人可再次使用申报表项目预填服务功能。
——社保费填写方式更便利
对于灵活就业自行缴纳社保的纳税人,结合部分地区按月、季、年的不同缴费情形,新增按季度或年度填报选项,让纳税人新增社保时更方便。
——提示提醒功能更强大
更多的服务提示提醒,帮助纳税人便利地办理年度汇算;对填报减少收入或增加扣除、免税收入、减免税额的纳税人进行风险提示,提醒纳税人依法如实上报,降低误填错填几率。
《公告》明确,纳税人可以通过三种方式办理年度汇算。
一是自己办
即纳税人自行办理,可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办理,特别是手机个人所得税App掌上办理。
二是单位办
即请任职受雇单位办理,选择此种方式办理的纳税人需在年度汇算期内(4月30日前)与单位进行确认,可通过电子邮件、短信、微信等进行确认,与书面方式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是请人办
即委托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或其他单位及个人办理。选择这种方式,受托人需与纳税人签订委托授权书,明确双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此外,对于因年长、行动不便等原因造成独立完成年度汇算存在特殊困难的,纳税人提出申请,税务机关可提供个性化年度汇算服务。
全民税法知识大普及
揭开“退”“补”面纱
“去年拿了1万多元退税红包,对于今年的年度汇算很期待。”在长沙从事自由译员工作的王先生,尝到了年度汇算的甜头。
然而,2021年陆续在长沙两家单位任职的陈小姐却可能面临补税。“单位财务已经提前给我打过‘预防针’了,该补缴的税款,我一定会按时缴纳。”陈小姐表示。
个人所得税App“弹”出的结果,拨动着每一名纳税人的心弦。如果页面弹出“补税”提示,一些纳税人会觉得徒增了额外支出;而“退税”结果却会让不少纳税人感到喜获意外红包的满足。事实上,“退补”的意义远不止数额多少,更应明白“退补”源于何处。
补税还是退税,到底谁说了算?
纳税人平时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综合所得的情形复杂,纳税人平时已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不一定完全一致,两者之间可能会出现“差额”,多缴需要退税,少缴需要补税。
笔者了解到,在实践中有多种情况会产生或可能产生退税。比如,纳税年度综合所得年收入额不足6万元,但平时预缴过个人所得税的;纳税年度有符合享受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但预缴税款时没有申报扣除的;因年中就业、退职等原因,导致减除费用6万元、专项扣除、附加扣除等扣除不充分的情况等等。
在具体办税过程中,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相关负责人提醒,综合所得全年收入额不超过6万元且已预缴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可选择使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提供的简易申报功能,让退税办理“快一点”。
而在实践中容易导致需要补税的情况有:在两个以上单位任职受雇并领取工资薪金,预缴税款时重复扣除了减除费用(5000元/月);除工资薪金外,纳税人还有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各项综合所得的收入加总后,导致使用综合所得年税率高于预扣预缴率等等。
年度汇算申报后,对于年度汇算需补税的纳税人,如在年度汇算期结束后未申报并补缴税款,税务部门将依法加收滞纳金,并在其《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中予以标注。值得注意的是,依法纳税是公民义务,切勿轻信所谓的“补税变退税”攻略。
笔者认为,个税年度汇算是实现税负公平的需要,调节收入差距,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纳税人参与年度汇算,无异于投身一堂生动的税法知识科普课,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人们的幸福感和获得感进一步增强。
来源:红网
作者:丁斯斯
编辑:高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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