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新闻12月13日讯(通讯员 严滔 戴志锋)“换购住房还能办理退税,这1008元真是意外的惊喜。”娄底市经开区涟滨街道居民谢女士在办税服务厅办理完个税退税业务后激动地说道。
近日,谢女士前来娄底经开区办税服务大厅咨询契税政策时,工作人员了解到谢女士今年11月刚刚出售了之前的住房又购入新的住房,便立即告知其可享受换购住房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并辅导谢女士填写了退税所需资料。经审核确认后,成功为其办理了退税。这是国家税务总局娄底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受理的首笔居民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退税业务。
据悉,为支持居民改善住房条件,9月30日,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印发了《关于支持居民换购住房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30号),明确自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其中,新购住房金额大于或等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全部退还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新购住房金额小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按新购住房金额占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比例退还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该政策出台后,娄底经开区税务局迅速组织开展政策培训,详细解读退税政策的适用对象、享受范围、退税流程等,确保前台工作人员熟练掌握政策、准确解答政策咨询,同时加强部门联动、信息共享,以线上线下结合方式开展政策宣传辅导,保障政策受益主体“零时差”知晓政策,“无间隙”享受红利,确保尽快释放退税政策“红利”。
“为确保政策红利精准直达纳税人,我们聚焦精细化服务,科学合理安排了政策咨询、退税办理等岗位,做好内部流转衔接事宜,充分发挥联动效能,积极提高居民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退税业务办理的效率。”娄底经开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大厅工作人员介绍道。
来源:红网
作者:严滔 戴志锋
编辑:黄瑞婷
本文为湘税党建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