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新闻10月20日讯(通讯员 宋建华)“没想到换了套住房还能得到4416元个人所得税退税‘红包’,感谢国家的好政策!”近日,桃源县居民李女士办完退税手续后,仍旧难掩喜悦之情。
为支持居民改善住房条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支持居民换购住房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公告规定自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其中,对于新购住房金额小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按新购住房金额占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比例退还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据了解,李女士出售其自有住房后缴纳个人所得税5850元,后来李女士又购入新房,并缴纳了购房契税。桃源县税务局在政策宣传过程中发现李女士符合按比例退税条件,便第一时间将税费优惠政策告知李女士,帮助其便捷享受优惠政策。
换购住房退税政策出台后,桃源县税务局迅速反应,全面深入各房产开发项目开展税收政策宣传,并通过微信群推送政策解读和操作指南,安排税务专干为有需求的纳税人提供解答和审核退税。下一步,桃源县税务局将强化精诚共治,通过与住建部门信息共享,实现政策找人,确保换购住房税收红利直达快享。
来源:红网
作者:宋建华
编辑:丁斯斯
本文为湘税党建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