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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寻李六如故居里的税收红色记忆

来源:红网 作者:王易华 李科兵 编辑:丁斯斯 2022-12-13 14:1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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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王易华 李科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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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六如故居。

李六如故居位于湖南省平江县加义镇泊头村湾内大屋,建于清道光年间,占地面积10000余平方米,建筑面积5600平方米,是平江县保存至今最大的古民居建筑群,是湖南省级文物保护单位。青砖灰瓦,白墙青苔,这座百年老宅因与红色税史结缘,如今仍焕发着勃勃生机。

李六如(1887-1973),湖南省平江县人,1908年到湖北参加新军,1911年参加辛亥革命,1912年加入中国同盟会。1912年赴日本留学,1918年回到平江,进行实业救国与教育兴国尝试。1921年秋由毛泽东、何叔衡介绍加入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同年转为中国共产党党员,成为平江县最早的共产党员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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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六如。

首任局长在党的领导下开创红色税务

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之日起,就反对剥削人民的封建财税制度,深受广大人民群众拥护。1931年11月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成立,颁布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宣布取消一切反革命统治时代的苛捐杂税。同时,为了稳固中央苏区政府的财政来源,建立人民税收,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宣告成立中央税务局,李六如担任首任局长,党领导下的税务工作进入崭新的历史时期。

“人民税收为人民”,李六如领导的中央苏区税收工作是人民税收的伟大开端,他和苏区税务工作者在税收制度等方面的创建及其实践,在长达数年的反“围剿”战争中,为保障苏维埃中央政府运转提供了重要财力支持,为苏区经济发展、打破经济封锁发挥了调控作用,在中国税收史上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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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六如与人民税务起源专题陈列馆。

艰辛探索建立苏维埃税制

担任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税务局局长期间,李六如积极完善财税法规,在当时没有任何经验和国内先例可借鉴的情况下,参与制定《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暂行税则》,废除国民党军阀的一切赋丁粮、苛捐杂税、厘金等,将苏区税收分为商业税、农业税、工业税三大类,其中工业税在苏区始终没有开征,商业税分为营业税和关税两种,这标志着人民税收和中央苏区统一的税收制度的创立。苏区税收的基本原则是把重担放在剥削者身上,针对贫农、中农税轻,富农税重,雇农及红军家属免税,受灾地区减免税收,彰显了苏维埃税收的革命性、阶级性。

期间,李六如与当时财政部长邓子恢联合颁布《财政部暂行组织纲要》,联合签署《关于统一税收问题》《关于统一会计制度问题》《关于整顿商业税问题》等训令,主持制定《工商业登记规则》《土地税征收细则》《关税征收细则》等法规。大力加强税务组织机构建设,设立农业税征收科、商业税征收科、关税征收科、商业登记管理处、财会总务处。自1931年起,先后在江西赣县茅店设立税务所,在福建上杭官庄、同坑塘、石圳潭等地设立关税处。积极加强税收宣传,通过工商业登记、纳税申报、税收检查、统一税收会计与票证等举措,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税收管理制度,为人民政权税收征管工作积累了可贵经验。

李六如领导的中央苏区税收工作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有组织、有目的开展税收工作的开始,开创中国革命税收事业新纪元,创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雏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税收工作的一次伟大尝试,积累了宝贵的税收实践经验,为革命政权税收工作的建立和发展,直至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事业的建立,都提供了十分重要的指导和借鉴。

廉洁从税形成优良作风

在李六如的领导下,中央税务局很重视税务队伍的人员配备、业务培训工作,将反腐肃贪作为一项十分重要的斗争任务来抓,保证根据地税收人员勤政廉洁,打造了一支作风优良的税务队伍。李六如身为中央税务局局长,以身作则,坚决执行“节省每一个铜板为着战争和革命事业”的原则,和一般税务干部一起,只吃野菜喝红薯粥充饥,每人每日节省2两米以支援红军。

1931年中央在江西赣县茅店设立税务所,后收归中央税务局管理。茅店关税处工作人员每天经手的物资、银元成千上万,但从不占用一分一毫。老关税员陈水北回忆:“一次我们从船里背盐上岸,由于长期缺盐腿发软,我们这些年轻人背一包四五十斤的盐都很吃力,我们拄着木棍爬行,累得满身出冷汗,但是我们没有吃一粒盐。想想前方作战的红军,想想医院里的许多伤员,对这些盐我们动都不去动。”

读史可以明鉴,知史可以鉴今。李六如故居是弥足珍贵的税收红色资源,把李六如故居这一资源守护好、挖掘好、运用好,更好地传承其中蕴含的税收经验和税务精神,是湖南税务人的使命担当。目前,湖南省税务局正在推进李六如故居税收红色教育基地项目建设,通过以历史文化实地展览的方式,追溯和再现中央苏区时期税收历史,努力将李六如故居打造为集爱国主义教育、税史传承、廉政教育为一体,提供学习传承老一辈革命工作者优良作风和革命精神的平台。

(作者系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平江县税务局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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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易华 李科兵

编辑:丁斯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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